一、申报依据
《关于印发<关于大力实施人才引领发展战略加快建设新时代人才强区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番人才领〔2021〕1号)、《关于印发<关于大力实施人才引领发展战略加快建设新时代人才强区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番人才发〔2022〕3号)。
二、适用范围
从事高校科技成果交易的线上或线下平台。
三、申报条件
(一)在番禺区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
(二)上一年度在番禺区进行技术交易合同登记,且在地转化的科技成果实际成交额须超过1000万元。
四、政策支持
高校科技成果交易平台扶持专项采用评审制,对经评审认定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按照上一年度实际成交额(仅限在番禺区转化或在地转化的实际成交额)的1%给予资助,单个平台每年最高可获得500万元资助,累计扶持年限不超过3年。
五、申报材料
(一)高校科技成果交易平台扶持申请表;
(二)申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三)申报单位与高校签订共建成果转化基地的有关协议或合同;
(四)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团队及运营情况说明;
(五)交易平台上一年度在番禺区进行技术交易合同登记证明材料;
(六)交易平台在地转化科技成果实际交易额对应证明材料。
六、申报流程
(一)申报。申报人注册登陆系统,在线填写申报书,并上传相关申报材料,提交至受理单位审核。上传材料应为原件彩色扫描件,若为复印件须加具“与原件相符”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上传材料可以gif、jpg、pdf等格式上传;材料为文字正向,不可颠倒,且清晰可辨。或线下按照以上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二)审核。申报材料进行受理后提交至广州大学城管委会初审,对需修正或补充的,逐层退回由申报人进行修改。审核通过后,申报人须在线生成申报书,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后彩色扫描上传。
(三)评审。由该专项工作小组在15个工作日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确定拟入选名单。
(四)报告。由该专项牵头部门将评审结果向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五)公示。向社会公示入选名单,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后,通知入选单位按要求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六)拨付。向入选单位颁发证书并按相关规定拨付资金。
七、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2022年9月1日至10月9日,受理时间为该时间段内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报单位可登陆广州大学城(广工)科技成果转化中心一站式服务交易平台(https://dxc.ggdzhj.com/kjcs)提出申请,或到广州大学城(广工)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具体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西路318号青创汇A栋2楼)进行线下申报。
八、咨询电话
(020)61986982 、39339148
九、有关说明
申报人需如实、完整填写、报送申报材料,如隐瞒事实或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申报资格;如已入选获得专项资助的,取消入选资格、停止资助,追回资助资金,追究相关责任人或单位法律责任;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或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解释权归主管部门(广州大学城管委会)所有。
2.高校科技成果交易平台申请表.doc
申报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