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佛山高新区投资促进局 发布于: 2017-11-02 点击量: 9229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发展战略,建设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核心区,鼓励机器人的研发、生产和应用,促进机器人产业发展,通过打造全国机器人集成创新中心,培育一批珠江西岸装备制造业龙头企业,加速制造业智能化进程,根据《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促进机器人产业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南府〔2017〕12号,以下简称扶持办法)的精神,现开展2017年度佛山市南海区促进机器人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报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租金补贴专题
(二)固定资产投资补助专题
(三)财政贡献奖励专题
(四)智能化生产线建设专题
(五)单体机器人应用专题
(六)机器人本体企业产品补贴专题
附件:1.租金补贴专题申报指南
2.固定资产投资补助专题申报指南
3.财政贡献奖励专题申报指南
4.智能化生产线建设专题申报指南
5.单体机器人应用专题申报指南
6.机器人本体企业产品补贴专题申报指南
7.佛山市南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贸)关于组织开展南海区机器人产业优质企业培育库入库工作的通知(南经贸函〔2017〕46号)
8.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促 进机器人产业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南府〔2017〕12号)
(一)申报:申报单位按要求向我局递交申报材料。
(二)初审:我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现场核查并出具初审意见。
(三)评审:由区经科局(经贸)组织评审。
(四)公示:评审(审核)结果由区经科局(经贸)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五)项目审批及资金划拨:公示结束后,由区经科局(经贸)根据评审(审核)结果和公示情况形成扶持方案报区政府审批。区政府审批通过后按照财政资金拨付的相关规定拨付。
申报单位(除专题6外,下同)须于2017年11月15日(星期三)前将一式五份双面打印、胶装成册的申报材料及一份申报材料电子版(光盘)送到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经济促进局初审。
联系人:张静 联系电话:0757-86683372,QQ:120877237
申报第(一)、(二)、(三)、(六)专题的企业须为南海区机器人产业优质企业培育库内企业,申请入库的具体事宜按《佛山市南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贸)关于组织开展南海区机器人产业优质企业培育库入库工作的通知》(南经贸函〔2017〕46号,见附件7)落实。
来源:佛山高新区投资促进局
相关附件下载:19关于开展2017年度佛山市南海区促进机器人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