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星企业可享受以下政策:
(一)进行兼并重组的,按因债务重组、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并或者分立所产生税费的区级留成部分基于等额补助
(二)兼并重组实现做强做大的,最高奖励1000万元;
(三)兼并重组或认定为总部企业且当年纳税额增幅度高于年度全区的本产业(指第一、第二、第三产业)税收增幅的每年按其年纳税额增量的区级留成部分给予等额奖励。
(四)营业收入或区内年纳税额环比增长不低于20%的,按当年纳税额增量的区级留成部分给予等额奖励。
(五)鼓励载体建设:在我区公有资产建设的总部载体购置自用物业的,政府以成本价优先供应;经区国土、规划、建设部门批准,可利用原厂工业用地建设总部载体;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0亿元且区年纳税不低于5000万元的北斗星企业(或若干个北斗星企业的联合体)建设总部载体,且自用面积不低于载体建筑总面积30%,政府可按“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政策优惠。
佛山市南海区经贸局、工商联
2017年10月17日
(联系人:产业发展科 汪勤勤 86337109 会员科 李泽林 86225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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