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完善“蓝海人才计划”人才团队相关工作,我局在充分调研总结的基础上,对《佛山市南海区“蓝海人才计划”创新创业团队扶持奖励办法(修订)》(南府〔2016〕15号)进行了修订完善,起草了新的《佛山市南海区“蓝海人才计划”创新创业团队扶持奖励办法》(第二次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询意见,请于12月5日下班前将书面意见发至以下邮箱(单位提意见的需盖公章):1253222342@QQ.COM,逾期无效。
佛山市南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科技)
2017年11月29日
(联系人:覃 东,电话:86089202、13923158282)
附件:佛山市南海区“蓝海人才计划”创新创业团队扶持奖励办法(第二次修订)(征求意见稿).doc
原文链接:http://keji.nanhai.gov.cn/cms/html/9438/2017/20171129151056511323301/20171129151056511323301_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