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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于: 2023-05-10 点击量: 15675

各区科学技术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实施意见》(佛府办函〔2018〕770号),培育我市技术经纪人队伍,推进我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建设,现面向社会征集2023年佛山市技术经纪特派员。我局将对技术经纪特派员进行征集、培训和考核,通过并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后,可申请有关政策支持。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一)市内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创新中心、行业协会、科技服务业等有志于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和技术交易服务的专业人士。

    (二)市内中小科技型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及科技小巨人企业、制造业数字智能化转型企业、技术创新型企业、规模型企事业单位的科研人员、科创负责人及成果转化人;对推动科技创新、成果转移转化或技术交易相关工作拥有强烈的意愿、正确的认知及一定的经验的单位或企业在职人士。

    (三)本年度技术经纪特派员以企业的技术或创新研发战略决策人、专业研发人员、成果转化流程人员和高校科研院所为主(技术供需方),技术中介服务方为辅,征集不少于300人,聘任期为三年。

    二、征集要求

    佛山市技术经纪特派员受市科技局协议聘任,在科创领域及技术市场中,以促进科技创新成果、技术交易以及成果转移转化为目的,基于本单位及本岗位,从事企事业单位科创战略制定、科技研发或成果创新、技术交易、成果转化;或从事中介居间、辅导或代理的产学研、科技创新机构人员、成果转移转化机构服务人员。基本要求如下:

    (一)具有良好的科研信用和职业道德,坚持客观公正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不存在学术道德问题,没有科研信用问题和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二)对国家及地方科技趋势及科技政策具有较强的理解力,具备科创战略布局、决策能力,或具备推动机构、企事业单位科技创新工作,科技创新成果及成果转化的较强意识及能力。

    (三)具备某技术领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专业学术水平和对技术和市场有较高的分析判断能力,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的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有相关经济、管理和市场知识背景,具备组织、协调、经营能力,熟悉国内外相关行业或领域的发展动态。

    (四)具备较强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能力,包括对科技成果的获取、筛选和交易项目的评价、论证。

    (五)身体健康,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胜任技术经纪服务。单位支持、有较高积极性推动和参与科技成果转化。

    三、主要职责

    佛山市技术经纪特派员分为技术供需方经纪特派员和技术交易中介方经纪特派员,其职责分别是:

    (一)技术供需方经纪特派员。在技术供给方或需求方单位内部产生,主要推动或负责所在单位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技术交易服务,具体从事技术需求挖掘及推动科创战略布局及科创成果,参与科技立项及项目管理、技术交易全过程,参与科创资源及科创活动、跟踪项目落地,开展技术合同登记等工作;

    (二)技术交易中介方经纪特派员。在高校、科研机构、创新中心或行业协会、技术交易中介服务机构中产生。主要负责收集、整理、筛选新技术、新产品信息,根据技术需求、技术难题,寻找相应的新技术、新产品;为技术供给方或需求方提供成果转化、技术交易、技术合同登记、科创资源及创新活动,以及技术咨询、项目辅导、创新培训、体系顾问、调研测评、方案规划、发展战略、产业化市场化等增值服务。

    四、征集报名

    扫描以下二维码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6月25日17:00,或额满截止。

    报名咨询:黄丹,何泳妍,王轶超

    联系电话:0757-82257681,0757-83350885

    报名二维码: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