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联原[2017]3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 为贯彻落实《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加快新材料产业重点平台建设,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联合制定了《国家新材料生产应用示范平台建设方案》《国家新材料测试评价平台建设方案》,并经国家新材料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1.国家新材料生产应用示范平台建设方案 2.国家新材料测试评价平台建设方案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2017年12月22日
原文链接:http://www.miit.gov.cn/n1146295/n1652858/n1652930/n3757017/c6014212/conten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