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介绍:
根据《佛山市南海区科技创新平台发展扶持办法(修订)》(南府〔2020〕23号,以下简称“本办法”)文件精神,为方便企业申报南海区创新平台发展扶持奖励,制定本指南。
申报对象分三类:
(一)大型骨干企业:指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实验室、重点实验室、企业重点实验室、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省部共建实验室等国家级平台,以及省级工程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
(二)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
(三)南海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相关单位。
(一)大型骨干企业:
1.新认定国家级、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给予一次性科研经费补助所需材料:
① |
佛山市南海区科技创新平台发展扶持奖励申请表(一次性科研经费补助申请)(附件1) |
② |
申报承诺书(附件6) |
③ |
独立法人证明(如企业名称和批文不一致,需增加提交工商变更核准通知书) |
④ |
政府批复文件(提供批复文件正文部分+企业名称所在页面,不接受网上通知截图形式) |
2.研发费补贴所需材料:
① |
佛山市南海区科技创新平台发展扶持奖励申请表(研发费补贴申请)(附件2) |
② |
申报承诺书(附件6) |
③ |
独立法人证明(如企业名称和批文不一致,需增加提交工商变更核准通知书) |
④ |
政府批复文件(提供批复文件正文部分+企业名称所在页面,不接受网上通知截图形式) |
⑤ |
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封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表单编号A100000)、《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表单编号A107010)、《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表单编号A107012),上述4项表单均须盖有企业公章及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并制成彩色扫描件以一个PDF文件上传。 |
(二)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扶持
1.认定后给予一次性科研经费补助所需材料:
① |
佛山市南海区科技创新平台发展扶持奖励申请表(一次性科研经费补助申请)(附件1) |
② |
申报承诺书(附件6) |
③ |
独立法人证明(如企业名称和批文不一致,需增加提交工商变更核准通知书) |
④ |
政府批复文件(提供批复文件正文部分+企业名称所在页面,不接受网上通知截图形式) |
2.租金补助所需材料:
① |
佛山市南海区科技创新平台发展扶持奖励申请表(租金补助申请)(附件3) |
② |
申报承诺书(附件6) |
③ |
独立法人证明(如企业名称和批文不一致,需增加提交工商变更核准通知书) |
④ |
政府批复文件(提供批复文件正文部分+企业名所在页面,不接受网上通知截图形式) |
⑤ |
场地租用合同(必须字迹清晰、完整,有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及签订日期) |
⑥ |
当年度缴纳租金的发票 |
⑦ |
企业不重复申请奖励承诺书 |
3.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所需材料:
① |
佛山市南海区科技创新平台发展扶持奖励申请表(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申请)(附件4) |
② |
申报承诺书(附件6) |
③ |
2020年度技术合同清单(附件5) |
④ |
独立法人证明(如企业名称和批文不一致,需提交工商变更核准通知书) |
⑤ |
政府批复文件(提供批复文件正文部分+企业名所在页面,不接受网上通知截图形式) |
⑥ |
技术合同文本及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 |
⑦ |
与技术合同对应的付款凭证、税务发票等 |
⑧ |
其他证明材料(南海区内产业化相关证明、技术实施报告、技术咨询报告书等) |
(三)南海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
1.采购补贴所需材料:
① |
佛山市南海区科技创新平台发展扶持奖励申请表(采购补贴申请)(附件4) |
② |
申报承诺书(附件6) |
③ |
2020年度技术合同清单(附件5) |
④ |
营业执照 |
⑤ |
南海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登记证明 |
⑥ |
技术合同文本及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 |
⑦ |
与技术合同对应的付款凭证、税务发票等 |
⑧ |
其他证明材料(南海区内产业化相关证明、技术实施报告、技术咨询报告书等) |
2.促成交易奖励所需材料:
① |
佛山市南海区科技创新平台发展扶持奖励申请表(促成交易奖励申请)(附件4) |
② |
申报承诺书(附件6) |
③ |
2020年度技术合同清单(附件5) |
④ |
独立法人证明 |
⑤ |
南海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登记证明 |
⑥ |
技术合同文本及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 |
⑦ |
与技术合同对应的付款凭证、税务发票等 |
⑧ |
其他证明材料(南海区内产业化相关证明、技术实施报告、技术咨询报告书等) |
申报材料分为电子版和纸质版两部分:
(一)电子版材料:申报单位登陆到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平台(https://fsfczj.foshan.gov.cn/#/home)注册账号,在“项目申报”中搜索“2020年度佛山市南海区科技创新平台发展扶持奖励项目”并进入该项目,按平台指示录入申报材料。
(二)纸质版材料:申报单位收到由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平台发出的“申报材料审核通过通知”后,登陆到该平台,按顺序打印、装订纸质材料,建议黑白双面打印,一式一份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含骑缝章),通过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进行受理,受理后由镇(街道)经发办汇总并加具意见、盖章,再报送给区科学技术局。
(一)开放申报时间:2020年11月6日9:00。
(二)申报单位首次电子版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11月30日17:00前,由申报单位登陆到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平台(https://fsfczj.foshan.gov.cn/#/home)注册账号并按指示提交申报材料。
(三)镇(街道)经发办电子材料初审截止:2020年12月9日17:00前,各镇(街道)经发办登陆到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平台(https://fsfczj.foshan.gov.cn/#/home)完成申报材料初次审查并加具意见,提交至区科学技术局审核。
(四)纸质件受理截止:区科学技术局完成审核后,由申报单位于2020年12月25日17:00前,下载申报书及附件并打印,报送纸质件一式一份至所属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注:电子材料通过审核后,企(事)业单位将收到由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平台发送的“申报材料审核通过通知”的短信通知。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以该短信通知为准受理纸质件。)
下载:2020年度佛山市南海区科技创新平台发展扶持奖励申报指南.docx
点击查看:佛山市南海区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佛山市南海区科技创新平台发展扶持奖励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