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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科技产业促进中心 发布于: 2017-11-15 点击量: 8217

各有关单位:

 现将《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省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大数据示范应用)项目的通知》(佛经信〔2017〕375号)转发给你们,请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申报单位须按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编制申报材料(见附件1、附件2),并报送纸质版材料(一式5份)及电子版材料(汇总后以光盘或U盘方式)至所在镇街经促局,镇街须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并于11月16日(星期四)前正式行文将推荐函、申报材料及项目审核汇总表(见附件3)报送我局科技产业促进中心(地址:桂城天佑三路3号科学馆A座301)。

 附件:1.2017年省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大数据

         示范应用)项目申报指南

       2.2017年省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大数据

         示范应用)项目申报文件编制格式

       3.2017年省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大数据

         示范应用)项目申报审核汇总表

       4.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组织

         申报2017年省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大数

         据示范应用)项目的通知 (佛经信〔2017〕375号)

附件1.2017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支持大数据示范应用)项目申报指南.wps附件2.2017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大数据示范应用)项目申报文件编制格式.doc附件3.2017年省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大数据示范应用)项目审核汇总表.doc附件4.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佛山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省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大数据示范应用)项目的通知(佛经信〔2017〕375号).pdf


原文链接:http://keji.nanhai.gov.cn/cms/html/9438/2017/20171102154406731528738/20171102154406731528738_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