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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科技管理科 发布于: 2017-12-27 点击量: 9526

各镇(街道)经促局、各有关单位:

为顺利组织开展我区2017年度南海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单位)扶持奖励申报工作,根据《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扶持奖励办法(修订)的通知》(南府〔2016〕14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南海区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单位)及其符合条件的在孵企业或毕业企业。

二、申报时间

企业向所在镇(街道)经促局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31日,镇(街道)经促局报送材料至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科技)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7日。

三、申报材料   

详见《佛山市南海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单位)扶持奖励申报细则》。

四、联系方式

桂城经促局:0757-86792317、81813821

九江经促局:0757-86589035

西樵经促局:0757-86863668

丹灶经促局:0757-85431366

狮山经促局:0757-86683862

大沥经促局:0757-85526797

里水经促局:0757-85620900

南海科技局:0757-86331271

 

附件:佛山市南海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单位)扶持奖励申报细则

     

 

佛山市南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科技)

                          2017年12月26日


原文链接:http://keji.nanhai.gov.cn/cms/html/9438/2017/20171226190221864795593/20171226190221864795593_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