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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局 发布于: 2017-06-01 点击量: 7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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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佛山高新区2017年度科技产业提升项目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为促进佛山高新区以高端装备、智能制造为代表的重点产业的发展,引导佛山高新区传统制造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转型升级,自2016年起,佛山高新区管委会在财政预算中设立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对佛山高新区南海园现有企业及新引进的项目给予专项资金支持,现组织开展“佛山高新区2017年度科技产业提升项目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方向,符合佛山高新区产业发展规划的范围。

(二)工商注册地及项目实施地均在佛山高新区南海园内,且在佛山高新区南海园内的工商注册(或迁入)的时间一年以上。

(三)企业遵纪守法,没有发生违法违纪事件。

此外,还须符合如下要求:

(1)上年度企业销售额≥500万元人民币;

(2)项目投入不少于50万元。

二、扶持方式及标准

对纳入“佛山高新区科技产业提升项目”的,单个项目的支持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

三、申请及评定流程

(一)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单位自行下载填写《佛山高新区科技产业提升项目申报书》,将申报书纸质胶装版一式五份和申报书Word2003格式电子版交至佛山高新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局。

(二)评审

佛山高新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局委托经省、市、区其中任一级科技管理部门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对申报项目的先进性、可行性进行评价,并根据评价意见最终确定入选项目,项目评审时,对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培育入库企业以及在佛山高新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内的企业,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

(三)申报时间及申报材料提交地址

自2017年5月31日至2017年7年31日止。

纸质材料提交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南海大学城佛山高新区管委会B座204室 。

电子档材料提交邮箱地址:gxqjjfzhkjj@163.com

五、资金划拨及管理

(一)资金划拨

对纳入“佛山高新区科技产业提升项目”的,资金划拨采用后补助的方式,由项目承担单位设置不少于4项绩效目标,完成绩效目标并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划拨扶持资金。(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二)严格按照合同管理项目。项目承担单位与佛山高新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局签订项目管理合同,佛山高新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局按照合同划拨扶持资金、进行项目监理和验收等。

六、注意事项

(一)每个单位每年只能申报1个项目。

(二)请各企业认真核对申报书内容,并按照申报书要求在纸质版相应位置签名,确认申报书无误后在申报书纸质版首页“申报单位”、“单位基本信息”、“主承担单位”以及“申报单位意见”处盖章并在申报书加盖骑缝章(申报单位的公章)。涉及到其他参与单位的,还需其他参与单位在“其他参与单位信息”、“参与单位1、2”处盖章(其他参与单位的公章)。

七、联系方式

相关信息将在佛山国家高新区官方网站发布(http://www.fs-hitech.gov.cn/)。如有任何疑问,可按以下联系方式电话咨询:

联 系 人:邹先生、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7-86683802、0757-86683826

 附件:1.《佛山高新区科技产业提升项目申报书》

 2.《佛山高新区科技产业提升项目拨付要求》

 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局

2017年5月27日

 

关于组织申报“佛山高新区2017年度科技产业提升项目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合并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