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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科学技术局 发布于: 2017-07-11 点击量: 7546

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7年企业研究开发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的申报工作,请你们按照《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广东省企业研究开发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粤科函政字〔2017〕1131号,见附件)文件精神,认真做好企业研究开发省财政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企业提交的《广东省企业研究开发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申报表》及相关附件书面材料(在阳光政务平台下载打印,加盖单位公章,一式1份),由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受理,汇总后交至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

    二、申报受理时间

    (一)企业在阳光政务平台上的申请时间为2017年7月10日-8月10日17:00时。

(二)市科技局于8月25日前向申请单位反馈形式审查意见,形式审查发现问题的,可退回企业修改补充材料1次。

(三)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报送材料至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截止时间为9月11日前。企业向所在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以区通知为准。

三、联系方式

企业在工作中遇到问题请与所在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咨询。

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何伟东,电话:82340448

南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陈晓岚,电话:86399259

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但娅婷,电话:87736621

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罗敏婷,电话:88669696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陈觉敏,电话:83355950

    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谢伟锋,电话:83281686

材料报送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西路1号外贸大厦B座三楼

附件:《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广东省企业研究开发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粤科函政字〔2017〕1131号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