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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于: 2021-04-07 点击量: 19591

佛工信函〔2021〕244号

 

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

为促进我市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我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佛山市经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经济和信息化局部分)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佛府办〔2017〕21号)规定,现开展2021年市经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经济和信息化局部分)企业技术中心补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方向

2021年市经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经济和信息化局部分)扶持方向为企业技术中心补助。申报单位可以根据项目情况选择具体方向进行申报。项目申报指南可在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http://fsfczj.foshan.gov.cn)下载。

 

二、申报条件

申报市经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经济和信息化局部分)项目的单位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佛山市内登记注册并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包括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二)申报的项目符合专项资金支持范围且在佛山市内实施或产业化;

(三)申报单位不处于取消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申报资格期;

(四)申报项目未取得同级财政资金支持;

(五)申报单位不存在怠于履行验收义务的情况;

(六)申报指南中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报要求

(一)2021年市经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经济和信息化局部分)企业技术中心补助通过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http://fsfczj.foshan.gov.cn)进行申报,并以平台中上传电子文档及平台所导出的纸质材料为受理依据。     

(二)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

(三)同一项目原则上只能申报一项专项资金,依托同一核心内容或同一关键技术编制的不同项目视为同一项目。项目申报多项资金(含中央、省、区等安排的专项资金)支持的,应当在申报材料中注明原因并说明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其他资金情况。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要求 

(一)申报

申报单位在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后,通过平台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受理通过后,申报单位通过平台打印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提交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平台和纸质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5月6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审核推荐

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对申报项目材料(包含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进行初审,并于5月31日前通过平台和OA将推荐函、汇总表、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等材料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逾期不予受理。

(三)项目评审及公示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并将拟扶持项目在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http://fsfczj.foshan.gov.cn)进行公示。

(四)项目审批及资金划拨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经公示无异议的拟扶持项目上报市政府审批。审批通过后进行项目资金划拨。

 

附件:

1.2021年企业技术中心补助项目申报指南

2.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提纲

3.佛山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情况表

4.企业技术中心补助项目申请承诺书

 

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4月1日

 附件下载: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1年市经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经济和信息化局部分)企业技术中心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