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创新应用和产业发展,加快培育产业主体,我厅组织开展了2020年大数据/人工智能骨干(培育)企业遴选和大数据骨干(培育)企业复审工作,经企业申报、地市推荐、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等程序,新认定13家“2020年广东省大数据骨干企业”、11家“2020年广东省大数据培育企业”;拟继续保留23家企业大数据骨干(培育)企业资格;新认定13家“2020年广东省人工智能骨干企业”、15家“2020年广东省人工智能培育企业”。现予以公布。
各获评企业要充分发扬自身特点优势,进一步提升品牌质量,努力构建完善产业生态,引领行业企业协同发展。相关地市要加强对骨干(培育)企业的跟踪服务和政策扶持,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吸引创新要素,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12月9日
(联系人:李波,联系电话:020—83133284)
粤工信数字产业函〔2020〕1101号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