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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局 发布于: 2017-07-07 点击量: 8393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佛山高新区机器人产业自主创新,助推南海区建设中国(广东)机器人集成创新中心,根据《佛山市打造万亿规模先进装备制造业产业基地扶持试行办法》(佛府办函〔2014〕638号)、《佛山市南海区机器人产业自主创新扶持办法》(南府〔2016〕23号)的精神,结合高新区实际情况,我局将于2017年7月10日至8月25日开展“2017年度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海园)工业机器人行业应用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主体

  本项目申报对象为佛山高新区南海园内利用工业机器人系统进行自动化改造的企业(即主申报单位)与具备工业机器人系统研发、生产、集成能力和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二、支持范围

  所扶持单位选用的机器人产品应为国产机器人产品,机器人系统集成商一般为本地企业,其中,优先支持采用本地产品且与本地机器人系统集成商合作的企业。

  三、支持方式

  (一)支持标准

  1.列入应用研究的项目,由我局按其实际开支给予项目补贴,单个项目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包括设备开支和管理开支两部分。补贴金额不足项目总经费部分由申报单位自行负责。

  2.项目总经费中设备开支低于20万元的,管理开支不得超过2万元,20-50万元的,管理开支不得超过5万元,50-100万元的,不超过10万元,100万元以上的,不超过15万元。

  (二)资金拨付

  1.项目补贴由我局分期拨至项目主申报单位:在项目主申报单位与工业机器人系统集成商签订试验示范生产线改造合同并支付首期合同金额后拨付补贴资金的40%,项目验收后拨付补贴资金的40%,余下20%在应用运行一年后,项目主申报单位提交详细的应用研究报告后拨付。

  2.若项目中机器人、配套软件及开发费用合计超过20万元的,则由我局委托第三方机构核价后再根据核价结果确定补贴资金金额。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资料

  请自行下载填写《佛山高新区机器人应用研究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并在指定时间内将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申报书Word 2003格式电子版交至我局。

  (二)申报时间

  本次申报工作自2017年7月10日至2017年8月25日止。

  (三)资料提交方式

  纸质材料提交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万锦路佛山高新区管委会B座203室

  电子档材料提交邮箱:gxqjjfzhkjj@163.com

  (四)组织评审

  由我局委托相关机构开展本次申报评审工作。

  五、联系方式

  相关信息将在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方网站发布(http://www.fs-hitech.gov.cn/)。如有任何疑问,可按以下联系方式电话咨询:

  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757-86683826。

  附件:《佛山高新区机器人应用研究项目申报书》

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局

2017年7月3日


原文链接:http://www.fs-hitech.gov.cn/zwgk/05/201707/t20170706_62195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