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企业研发机构有序发展,提升南海区科技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根据《佛山市南海区科技创新支撑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南府〔2023〕95号)和《佛山市南海区企业专业精细研发站和创新联合体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南科〔2023〕57号),南海区科技局现启动2023年佛山市南海区企业专业精细研发站、创新联合体申报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要求
1.在南海区内注册登记并依法纳税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或国家重点服务业企业。
2.企业经营和运行状况良好,在行业、领域具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上一年度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3%,或不少于200万元,可以落实研发机构建设资金和研究开发经费。
3.具备一定的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包括相对集中的工程技术试验场地,以及必要的试验仪器、检测工具、工艺装备和软件(不包括生产用设备和软件),设备原值不低于100万元。
4.申请组建的专业精细研发站应配备技术带头人和管理负责人,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拥有大专(含)以上学历或初级(含)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7人。
5.企业至少拥有某一方面的有效技术成果(企业近三年新增授权1件发明专利或累计3件下述技术成果:授权实用新型专利、新药证书、软件著作权或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或在市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登记的科技成果1项。
6.组建专业精细研发站目标明确,研究开发任务具体,方案可行,措施得当。具备产学研合作基础,重视科技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
已获得国家级、省级企业重点实验室,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自动纳入企业专业精细研发站范围管理。
(二)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备案表(附件3)。须统一登录“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录入。区科技局审查通过后,从平台上导出、打印、装订成册,并由单位负责人签章确认和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
3.单位近三年度审计报告或会计年报(不满三年单位只需要提供近两年或近一年度的相关资料),若未能提供审计报告的企业,还需提供研发费用明细账。
4.科研仪器设备清单及设备原值。
5.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相关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等均可)。
6.知识产权情况相关证明材料。
7.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4)。
8.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比如:已获荣誉证书、项目立项通知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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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单位要求
1.企业牵头组建。由南海区内注册登记并依法纳税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牵头组建,企业经营和运行状况良好,在行业、领域具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上一年度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3%,能联动各方主体开展联合技术创新。
2.目标任务明确。创新联合体应明确核心任务、攻关计划、资金安排、验收考核等目标,聚焦行业发展关键核心技术、市场需求及成果转化等任务,组织开展协同攻关。
3.资源优势明显。每个创新联合体原则上联动不少于1家科技领军企业、或创新链关键节点企业、或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或相关领域科研机构。
4.组织架构完善。创新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签订组建协议,建立责任清晰、权利透明、利益分享的协作机制,由牵头企业统筹管理创新联合体攻关。
5.资源保障到位。参与创新联合体组建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积极为创新联合体运行提供必要的资金、技术、人才、仪器设备、办公科研场地等支持。
(二)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备案表(附件3)。须统一登录“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录入。区科技局审查通过后,从平台上导出、打印、装订成册,并由牵头单位负责人签章确认和加盖单位公章。
2.组建协议(附件4)。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3.组建方案(附件5)。须加盖牵头单位公章。
4.牵头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
5.牵头单位近三年度审计报告或会计年报(不满三年单位只需要提供近两年或近一年度的相关资料),若未能提供审计报告的企业,还需提供研发费用明细账。
6.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相关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等均可)。
7.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6)。
8.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比如:知识产权证书、项目立项通知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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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创新联合体、专业精细研发站建设以登记备案形式管理,对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入库管理。
(一)登录申报系统。申报单位登录“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进行项目申报。
专业精细研发站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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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联合体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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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系统填报。申报单位网上填写申请备案表,按要求上传相关资料,确认无误后提交。
(三)书面材料报送。区科技局在申报系统对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打印装订纸质申报材料一式2份,并在相应页面盖章和签名,经所在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审核盖章后,报送至区科学技术局科技规划和监督股。
(一)各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2日17:00。
(二)各镇(街)经发办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6日17:00。
(三)区科学技术局网上审查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9日17:00。
(四)提交书面申报材料截止时间:2024年1月10日17:00。请各单位在区科学技术局审查后及时报送纸质装订材料,逾期不予受理。报送地址:南海区桂城街道天佑3路3号A座201室。
桂城街道经发办:杨先生,0757-86792317
九江镇经发办:曾先生,0757-86589035
西樵镇经发办:区先生,0757-86863668
丹灶镇经发办:梁小姐,0757-85431366
狮山镇经发办:刘先生,0757-86681027
大沥镇经发办:姜先生,0757-85562023
里水镇经发办:林小姐,0757-85662465
南海区科技局:王先生、林小姐,0757-86315035
佛山扶持通平台技术支持:0757-83282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