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
为掌握我区机器人产业发展动态,保障扶持政策落实到位,加快促进我区机器人产业发展,根据《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促进机器人产业发展扶持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南府〔2018〕50号)的精神,现组织开展“南海区机器人产业优质企业培育库”入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器人研发、生产企业及系统集成企业必须在入库后方可申报《佛山市南海区促进机器人产业发展扶持办法》(2018年修订)相关奖励和扶持项目。已公示进入“南海区机器人产业优质企业培育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需重新入库。
二、请南海区机器人研发企业、生产企业及系统集成企业,尽快填报《南海区机器人产业优质企业培育库入库登记表》(详见附件),连同加盖企业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两份报我局初审,后送一份至南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贸)技术技改科,以免影响南海区促进机器人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的申报。
附件1、南海区机器人产业优质企业培育库入库登记表
-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促进机器人产业发展扶持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南府〔2018〕50号)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经济促进局
2018年11月13日
(联系人:张静,联系电话:86683372)
附件下载:
关于组织开展南海区机器人产业优质企业培育库入库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