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科技政策 >
政策详情
作者: 佛山市南海区科学技术局 发布于: 2021-02-01 点击量: 13046

  各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根据《佛山市南海区科学技术局关于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管理办法(第二次修订)》(南科〔2020〕61号,以下简称“本办法”)文件精神,为顺利组织开展我区2021年度企业类市、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一次性科研补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20年度获批组建的企业类市、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依托单位。

    二、申报材料及编制要求:

    在“佛山扶持通”上提交材料如下:

企业类市、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一次性科研补助申请表(附件2)

申报承诺书(附件3)

独立法人证明(如企业名称和批文不一致,需增加提交工商变更核准通知书)

政府批复文件(提供批复文件正文部分+企业名称所在页面,不接受网上通知截图形式)

    材料编制要求:

    (一)电子版材料:申报单位登陆到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平台(https://fsfczj.foshan.gov.cn/#/home)注册账号,在“项目申报”中搜索“2021年度企业类市、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一次性科研补助”并进入该项目,按平台指示录入申报材料。

    (二)纸质版材料:申报单位收到由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平台发出的“申报材料审核通过通知”后,登陆到该平台,按顺序打印、装订纸质材料,建议黑白双面打印,一式一份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含骑缝章),报送至所属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下称“镇(街道)经发办”)受理,受理后由镇(街道)经发办汇总并加具意见、盖章,再报送给区科学技术局。

    (三)请款材料:申报单位报送纸质版材料时,请同步报送请款材料至所属镇(街道)经发办,请款材料由镇(街道)经发办汇总后报送给区科学技术局。请款材料填写要求详见附件4《请款材料要求》。

    三、申报时间:

    (一)开放申报时间:2021年2月1日9:00。

    (二)申报单位首次电子版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2月26日17:00前,由申报单位登陆到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平台(https://fsfczj.foshan.gov.cn/#/home)注册账号并按指示提交申报材料。

    (三)镇(街道)经发办电子材料初审截止:2021年3月5日17:00前,各镇(街道)经发办登陆到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平台(https://fsfczj.foshan.gov.cn/#/home)完成申报材料初次审查并加具意见,提交至区科学技术局审核。

    (四)纸质件受理截止:区科学技术局完成审核后,由企(事)业单位于2021年3月17日17:00前,下载申报书及附件并打印,报送纸质件一式一份及相应请款材料至所属镇(街道)经发办受理。

    四、联系方式:

    桂城经发办:杨先生 0757-86792317

    九江经发办:曾先生 0757-86589035

    西樵经发办:区先生 0757-86863668

    丹灶经发办:潘先生 0757-85431366

    狮山经发办:刘先生 0757-86681027

    大沥经发办:姜先生 0757-85526771

    里水经发办:陈先生 0757-85662217

    南海科技局:邝小姐 0757-86399259

 

附件:南科〔2021〕4号 主动公开 佛山市南海区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企业类市、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一次性科研补助的通知.zip

 

佛山市南海区科学技术局

2021年2月1日